优才准则 4:具备两种语言的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

首签硬性要求 高(官方/律所印证)
规则原文
(丙)语文能力:是否具备两种语言的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
生效时间:2026-07-24 | 最近更新:2026-07-24
来源
官方来源入境处优才评核机制
原文链接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t/services/visas/assessment-routes.html
适用签证
优才 QMAS
立即自查这条规则 →
常见问题
首签优才准则 4:具备两种语言的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吗?
(丙)语文能力:是否具备两种语言的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(来源:入境处优才评核机制)
相关规则
本工具只对照规则,不提供建议或判断。重大决策请咨询持牌律师或认可移民顾问。